有薪年假為甚麼重要?
根據僱傭條例,符合連續性合約(418)規則的僱員,可以按年享有一定數目的有薪年假。
小心❗️❗️ 沒有合理理由而禁止員工安排有薪年假、或沒有正確支付員工的有薪年假日薪,最高可被罰款 5萬元。
僱員可以享有多少天的有薪年假?
僱傭條例中規定的最低要求如下:
年資 | 最少可享年假 |
---|---|
1 | 7 |
2 | 7 |
3 | 8 |
4 | 9 |
5 | 10 |
6 | 11 |
7 | 12 |
8 | 13 |
9 或以上 | 14 |
同事應該怎樣安排有薪年假?
雖然按規定員工年假的實際時間由僱主決定;但根據僱傭條例,當年假日數目不超過 10 天,員工可以將 3天日期隨意安排,而餘下的假期則必須為連續的日子。如果當年假日數目超過 10 天,則員工要最少連續安排 7 天假期,餘下天數則可以隨意安排。
不過實務上,大多數公司都容許僱員彈性安排自己的有薪年假。
有薪年假的日薪該如何決定?
在說明有薪年假的日薪前,必須指出員工是可以接受僱主支付特定款項,代替部分年假,但只適用於於超過10天以上的年假部分。
有薪年假的日薪應是年假前十二個月員工所賺取的平均日薪。有關平均日薪的計算,請參考平均工資的介紹。
參考資料
勞工處有關有薪年假的說明:
http://www.labour.gov.hk/tc/faq/cap57i_whole.htm
勞工處有關休假的簡明指南:
http://www.labour.gov.hk/tc/public/pdf/wcp/ConciseGuide/04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