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聘請員工之前,必須考慮如何與員工制定僱傭合約


A. 僱傭合約的基本考慮

只要符合僱傭條例的要求,基本上我們可以跟員工自由協商及訂明僱傭合同條款。

然而,任何嘗試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下應得權益的條款,都會當作無效。

在一般情況下,僱傭合同應包括:

  1. 受僱日期或生效期 - 如沒有交代合約期限,一般當作每月續約處理

  2. 工資、工資期、休息日

  3. 法定假期,還是公眾假期

  4. 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

  5. 年終酬金 - 必須在僱傭合約清楚說明年終酬金的安排!

當然,參考勞工處的僱傭合約樣本,僱庸合同還可以在以下範疇著墨,保障僱主及僱員雙方權益:

  1. 試用期
  2. 工作地點
  3. 工作時間
  4. 用饍時間
  5. 超時工作工資安排
  6. 有薪年假安排產假安排病假安排
  7. 退休金、強積金安排
  8. 颱風、暴雨安排

另外,按個別行業需要,我們亦可在離職安排修款中,清楚說明以下要求:

  1. 針對公司資料的保密協議
  2. 在一定時間內限制轉投競爭對手的條款

B. 僱傭合同必須是書面的嗎?

不一定,但如果僱傭合同沒有以書面形式訂立,而員工要求僱主提供相關信息,僱主必須以書面提供有關資料。


C. 僱傭記錄

根據僱傭條例第49A條,以下僱傭記錄應保存至少12個月,這也給我們啟示在僱傭合約裡應包括哪些元素:

  1. 僱員的姓名及身分證號碼
  2. 僱員開始受僱日期
  3. 僱員所擔任的職位名稱
  4. 每段工資期支付予該僱員的工資
  5. 工資期
  6. 僱員於工資期的工作總時數
  7. 僱員有權享有的年假、病假、產假、侍產假及假日;及就該段假期期間可得的薪金
  8. 年終酬金的金額(如有),以及與年終酬金有關的期間
  9. 終止合約所需通知期
  10. 終止僱傭日期

勞工處的參考資料:

連結至僱傭條例

僱傭合約樣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