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甚麼重要?

當外籍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,你便需要為他登記強積金,否則便算是違反《強積金條例》。

甚麼情況下外籍員工可以「不用」登記強積金?

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其中之一,該員工便毋需登記強積金:

  1. 他已經是海外退休計劃的成員
  2. 他在港的工作簽證限期在 13 個月或以下

甚麼情況下需要為外籍員工登記強積金?

當員工不屬於任何海外退休計劃,而他的工作簽證限期在 13個月以上,這種情況下在入職時便需要為員工登記強積金。

又假如員工不屬於任何海外退休計劃,一開始的工作簽證限期在 13 個月或以下。如果後來續辦簽證令其工作期限超過 13個月,那麼從第 14個月開始,便需要為員工登記強積金。

有關登記強積金以及相關的免供款期,請參考登記強積金強積金供款的介紹。

外籍員工的強積金登記問題可參閱強積金常見問題「涵蓋範圍及登記安排」:
https://www.mpfa.org.hk/info-centre/faq/self-employed

參考資料

強積金僱主手冊:
https://www.mpfa.org.hk/-/media/files/information-centre/publications/mpf-booklets-and-publications/employer/tw/er_handbook_chi.pdf

強積金僱主常見問題:
https://www.mpfa.org.hk/info-centre/faq/employer/mpf-employ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