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的強積金計劃(MPF)
原理上。香港的強積金計劃(MPF)並非你可提供予員工的唯一退休金選項。作為吸引優秀員工的誘因,你可以提供針對性的退休金計劃(例如於外國較常見,給付金額預先確定的退休金計劃)並申請豁免於強積金計劃。
我們先假設你的公司準備向員工提供強積金計劃(MPF)作為退休金計劃。
登記安排:
對於所有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,及受僱60日或以上的僱員 (即「一般僱員」),他們需於受僱的60日內進行登記安排。
即使僱員為兼職員工,只要受僱超過60日,亦要登記強積金計劃!
小心! 如沒有按規定供款或沒有為僱員作登記,最高可被罸35萬元及監禁3年!
對於建造業或飲食業,由於僱用期可能少於60日,因此對於相關「臨時僱員」,僱主應安排於受僱的10日內進行登記安排。
於積金局網中對於新員工登記的參考資料:
http://www.mpfa.org.hk/tch/mpf_system/system_features/enrolment/index.jsp
強積金的選擇:
http://www.mpfa.org.hk/tch/public_registers/registered_schemes_cf/fudetail.do?schId=SCH0000000000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