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的強積金計劃(MPF)


原理上,香港的強積金計劃(MPF)並非你可提供予員工的唯一退休金選項。作為吸引優秀員工的誘因,你可以提供針對性的退休金計劃(例如於外國較常見,給付金額預先確定的退休金計劃)並申請豁免於強積金計劃。

我們先假設你的公司準備向員工提供強積金計劃(MPF)作為退休金計劃。

登記安排:

對於所有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,及受僱60日或以上的僱員 (即「一般僱員」),他們需於受僱的60日內進行登記安排。

即使僱員為兼職員工,只要受僱超過60日,亦要登記強積金計劃!

對於建造業或飲食業,由於僱用期可能少於60日,因此對於相關「臨時僱員」,僱主應安排於受僱的10日內進行登記安排。

於積金局網中對於新員工登記的參考資料:

https://www.mpfa.org.hk/mpf-system/enrolment-and-termination/employers-enrolment-for-employees

強積金的選擇:
http://www.mpfa.org.hk/tch/public_registers/registered_schemes_cf/fudetail.do?schId=SCH0000000000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