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可以提升人力資源工作的專業認受性?

有別於以往依賴直覺、經驗及其他"tacit knowledge"來處理人事問題,現今HR必須有所提升,透過含數據及科學分析基礎的方法,協助進行聘請新員工、考核、培訓、晉升等決定。

在招聘方面,有沒有一些具理論或學術基礎的研究,就不同因素對應徵者未來表現的預測能力作分析的研究?

以往招聘及面試可能只是部門主管、或人力資源經理「憑直覺」或「憑經驗」的個人決定。以下跟大家分享一個外國研究的總匯,看看能否幫助大家提升招聘活動的效益。

Frank Schmidt 及John Hunter 85年的研究整合

Frank Schmidt及John Hunter於1998年公開其研究結果,整合了過往85年不同的統計分析,詳細列出各項因素對應徵者未來表現的預測能力。除了較易處理的一般心理能力測試(General Mental Ability Test),我們還可以看一下其他因素,例如工作樣本考核(Work Sample Test)、結構化面試(Structured Employee Interview)、內部同事評價(Peer Rating)、工作知識測驗(Job Knowledge Test)及就過往訓練及經驗作行為標準評分(T&E Behavioral Consistency Method)等項目。

因素 預測效力 相關係數R 一般心理能力測試的比重 第二因素比重
一般心理能力測試 0.51 - - -
工作樣本考核 0.54 0.63 0.36 0.41
結構化面試 0.51 0.63 0.39 0.39
同事評價 0.49 0.58 0.35 0.31
工作知識測驗 0.48 0.58 0.36 0.31
行為標準評分 0.45 0.58 0.39 0.31

如何解讀上表?

表中的第一個數值「0.51」代表單獨使用「一般心理能力測試」的結果時,其結果對未來表現的預測效力(Predictive Validity)。有鑑於其較高的預測能力,在招聘時加入「一般心理能力測試」可能時基本要求。

「工作樣本考核」是另一預測效力較高(0.54)的因素。當「一般心理能力測試」及「工作樣本考核」兩項因素分別以0.36及0.41為加權比重同時使用時,「相關係數R」可高達0.63。因此,大家不妨嘗試同時使用「一般心理能力測試」及「工作樣本考核」,作為招聘時考核的測試。

各個因素有什麼須注意的地方?

  1. 一般心理能力測試(General Mental Ability Test):簡單如語言能力、數字能力、推理能力等測試,必不可少。
  2. 工作樣本考核(Work Sample Test):範本問題可包含更多工作上會遇到的種種難題,直接讓應徵者提供解決方案。
  3. 安排結構化面試(Structured Employee Interview):制定標準問題,讓面試人員的問題更規範化。
  4. 行為標準評分法(Training & Experience Behavioral Consistency Method):採用「行為標準評分法」,訂立可量化的行為評分標準,讓應徵者自己描述各情景下的應有回應,評核人按此評分。

另外,在大部分的公司,招聘的最終決定權都是在部門主管手中。然而,決定權集中在一人手上,反而未能充份發揮「結構化面試」帶來的好處。另一方面,部門主管亦可能因急於填補空缺,不自覺地降低了招聘標準。為防止上述問題發生及發揮結構化的最大效益,一些大企業的做法是設置「招募專員」、邀請沒有利害關係的「跨職能面試官」及公司其他重要人員,成立徵聘委員會,利用群眾智慧,提高評核的客觀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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